你好Hi,
对不起,我正在恢复这个老派。.我妻子有5.5年从同一位雇主那里工作的经验,在任何情况下她都连续工作2.5年...但是结婚后,她和我一起出国了8个月,这期间没有继续从事工资工作...她又工作了一年,然后放了10个月的产假。
她的体验信中没有提及任何差距。.只是说她从Date X到Date Y工作
当我申请OINP时,我在LoE中提到了休息时间...我希望这足够了..但是您有什么建议?
谢谢。
问候,
加内什
就业差距说明
- 全职父母。在大多数准雇主看来,休假来延长父母育儿假的情况并不罕见,也不是不合理的。因此,无论您是待产,陪产假还是休假数月,都没有关系。只要您仍在公司工资单上,就不能从您的工作期间中扣除该期间。
但是,如果由公司雇用但实际上不在公司工资单上,则请假不算作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