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清除常见问题
所有18岁及以上的加拿大移民(永久居民)签证申请人都可能需要从其居住的每个国家/地区提交警察证明,作为安全检查流程的一部分。在不同国家/地区,警察证书的名称可能不同。它们是表明任何先前犯罪活动的官方文件。如果特定国家/地区的官员拒绝颁发警察证明书,那么您可以从他们那里获得确认他们拒绝颁发证明书的书面声明,这将很有帮助。
这取决于您要申请的加拿大移民类别以及要向其提交申请的加拿大移民签证办公室。警察证书仅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有关更多详细信息,您应寻求专家意见或从加拿大移民签证办公室获得指导,在该办公室提交您的申请。
这取决于您要求警察通关证书的国家/地区。查看有关如何从以下位置获取警方批准证书的详细说明 每个国家.
如果某个国家/地区未提供警察证明,则可能需要该国警察的书面声明,以确认他们拒绝颁发该证书。如果可以证明有明确的障碍,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身份(IRCC)甚至可以完全放弃这一要求。申请人应假定必须获得证书。
背景审查会发现“曾经或曾经卷入间谍,颠覆或恐怖主义”的申请人。它是与警察证书分开并附加的。背景审查由加拿大政府进行,没有申请人的参与。
犯罪是:
在加拿大境内:
- 对可公诉罪行的定罪,可处以少于十年的徒刑;要么
- 一经定罪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简易程序犯罪
加拿大境外:
- 对一项行为的定罪,如果在加拿大实施,将相当于可起诉的罪行,可处以少于十年的刑期;要么
- 对两项或以上行为的定罪,如果在加拿大实施,将构成即决罪行;
- 对一项行为的定罪,如果在加拿大犯下,将相当于混合犯罪,可处以少于十年的刑期;要么
- 实施一项行为,如果在加拿大实施,将相当于可公诉罪行,可处以少于十年的徒刑。
严重犯罪是:
在加拿大境内:
- 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至少十年徒刑;要么
- 一项定罪已导致至少六个月的徒刑。
加拿大境外:
- 对一项行为的定罪,如果在加拿大实施,将相当于可公诉罪行,可处以至少十年的最高刑期;要么
- 对一项行为的定罪,如果在加拿大实施,将相当于混合犯罪,最高可判处至少十年徒刑;要么
- 实施一项行为,如果在加拿大犯下,将构成可公诉罪行,最高可判处至少十年徒刑。
混合犯罪是指可以在加拿大通过起诉或即决定罪而受到起诉的犯罪。对于加拿大境外的定罪,等同于加拿大的混合犯罪,将被视为加拿大移民目的可公诉的犯罪。即使定罪是在定罪地点的即决定罪,只要其等同于加拿大的混合犯罪,仍将被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身份(IRCC)视为可公诉犯罪。
由于以下原因不被接纳的人 犯罪 如果他们有资格仍然可以进入加拿大 被视为康复.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有资格被视为康复:
- 在加拿大境外被定罪,如果该行为在加拿大犯下,将构成可公诉罪行,可处以少于十年的徒刑,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 自判刑以来已经过去了十年;
- 在过去的十年中,他们没有因在加拿大犯任何可公诉罪行或即决罪行而被定罪,或者在此之前的十年中没有被定罪超过一次;和
- 在过去十年中,他们没有在加拿大境外被定罪,如果在加拿大犯下该罪行,则将构成可起诉的犯罪,或者在此之前的十年中不只是一项简易程序定罪。
要么
- 在加拿大境外被裁定犯两项或以上的行为,如果在加拿大实施,将构成即决罪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 刑期结束已经过去了五年;
- 在过去的五年中,他们没有在加拿大被裁定犯任何可公诉罪行或即决罪行,或者在此之前的五年中没有被定罪超过一次;和
- 在过去的五年中,他们没有在加拿大境外被定罪,如果该罪行在加拿大犯下,将构成可起诉的犯罪,或者在此之前的五年中不只是一项简易程序定罪。
要么
- 在加拿大境外犯下的一项行为,如果在加拿大犯下,将构成可公诉罪行,可处以少于十年的徒刑,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 自判刑以来已经过去了十年;
- 在过去的十年中,他们没有因在加拿大犯任何可公诉罪行或即决罪行而被定罪,或者在此之前的十年中没有被定罪超过一次;和
- 在过去十年中,他们没有在加拿大境外被定罪,如果在加拿大犯下该罪行,则将构成可起诉的犯罪,或者在此之前的十年中不只是一项简易程序定罪。
是。如果未满足适用的康复要求,但因其他原因在刑事上不可接受的人迫切需要进入加拿大,则 临时居民许可证(TRP) 可能会被授予。只有在刑事上不允许入境者在加拿大的需要超过对加拿大公众的危险的情况下,才可以授予TRP。因此,该人的既往犯罪的严重性以及他们进入加拿大的合法紧迫性(例如拜访一名垂死的亲戚)都将成为决定的因素。